天津金融发展指数(2015)
一 天津金融发展指数编制目的和意义
(一)天津金融发展指数编制的背景
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天津需要形成与现代化大都市相适应的服务经济体系。2014年12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区”)获批,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将探索金融制度创新。2015年4月,中央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省市的功能定位。其中,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成为天津的崭新定位之一。2015年11月,天津启动“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近一段时期,天津迎来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区试验、多领域深化改革的政策叠加机遇,加快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推进天津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天津金融改革开放水平和金融业发展质量。2015年,天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五大发展理念,以自贸区为金融创新载体,以服务京津冀和实体经济为目标,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近年来,科学管理和量化评价方法在城市发展中应用日益广泛。目前,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IFCD Index)等国内外现有金融中心指数往往用于测评和比较相对成熟的金融中心城市的竞争力,不能完全适用于处在快速成长期、秉持特定发展思路和要求、突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功能的天津金融业。因此,需要编制一个代表性强、开放全面、操作性好的金融发展指数,为评价天津金融发展、服务政府和市场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