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津冀协同发展视域下的三地婚育模式研究
一 研究背景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3月5日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环渤海及京津冀地区经济协作,可见京津冀一体化的重点在于经济一体化。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人口是区域协同发展的宝贵资源和决定性因素(魏进平等,2014),因此了解京津冀人口特征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婚育行为作为人口再生产的必要环节,对京津冀地区未来人口的总量和结构的预测有重大意义。
在现有的文献中,针对京津冀三地的比较研究,主要集中在人口流动迁移、人口容量、人口密度等研究领域,研究对象集中在流动人口和劳动力人口(李培、邓慧,2007;叶裕民等,2008;孟庆华,2014;孙铁山等,2009),目前还缺乏对三地婚育行为的比较研究。本文试图利用全国性的调查数据,对京津冀三地的婚育行为进行比较,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对未来京津冀人口发展趋势进行判断,以期为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参考。
本文主要采用全国妇女联合会与国家统计局合作开展的2010年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在变迁研究中还采用了1990年和2000年进行的第一期和第二期数据。
婚育行为研究一般包括结婚和生育两个方面,也有一些学者从择偶、结婚和生育三个维度进行研究(胡莹等,2013;宋月萍、段成荣等,2012)。受调查数据限制,本文拟从结婚和生育两个维度对京津冀三地婚育行为展开描述。在结婚行为方面,从初婚年龄、夫妻年龄差、夫妇受教育程度、婚前经济条件以及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