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社会福祉报告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调要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为社会建设领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生活质量研究的兴起和迅速发展,社会生活质量成为生活质量研究的重要内容。社会生活质量的评价涉及社会凝聚状况、社会保障支出、志愿组织水平、社会支持水平、公共安全满意度等方面。本报告在对我们已经构建的社会福祉指标体系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全面描述“十二五”期间我国居民社会福祉的变化情况,并结合问题分析,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方针战略,就社会福祉的提升发展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一 中国社会福祉指标体系的调整
(一)社会福祉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调整
在对社会福祉进行界定时,我们注意到以往各种社会福利经典理论虽然各有侧重,但综合起来看,仍然有一些相同点,基本涵盖了社会保障、福利性服务等内容,即国内学者所称的保障性福利和非保障性福利两部分。前一部分是社会福利发展之初,各国政府和研究者普遍关注的内容。后一部分则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活质量研究兴起后受到越来越多关注的内容。基于这种考量,我们将社会福祉界定为国家依法为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保障生活质量资金和服务的社会制度。它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总体上包括保障性福利和非保障性福利两个部分。这两种福利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的必要社会条件。在评价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