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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四大区域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进展(环比提高)  | 
出版时间: 2017年09月

中国及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数

本章依据作者构建的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数指标体系、衡量标准以及目标值,描述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下,2015年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1]实现程度、总水平实现程度进展以及各省份总水平实现程度排序,并对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评价。

一 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

(一)城乡发展一体化整体水平继续稳步提高,总水平实现程度达到57.05%

2015年,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为57.05%(见表2-1),比2014年提高5.58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33.87个百分点。

(二)一半以上省份总水平实现程度超过50%

2015年,有16个省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超过50%,比2014年增加5个省份(吉林、江西、河南、湖北和陕西),黑龙江和重庆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非常接近50%,分别为49.71%和47.42%(见表2-1)。

表2-1 中国及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
单位:%
地区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北京87.2986.4087.4189.0089.8690.60
天津75.8579.5681.4584.2284.7285.42
河北28.7736.4742.4547.6352.6760.20
山西19.9625.8232.0337.1941.4246.58
内蒙古8.4917.7326.2832.5040.0044.82
辽宁35.9742.2746.1453.1957.2263.07
吉林25.1231.2336.5039.8643.6050.08
黑龙江26.2630.7035.5640.6943.7949.71
上海81.8384.9589.0389.5591.2490.93
江苏74.3079.2883.3986.0688.4990.13
浙江74.1477.4081.7884.1885.3287.76
安徽15.2122.6727.9634.4240.9446.95
福建49.1654.8661.7966.1870.1774.81
江西20.9529.5035.5740.4044.3950.59
山东50.0157.1563.8467.6974.2077.74
河南25.3037.0037.4842.9447.6452.71
湖北17.7026.2331.7338.9345.5351.02
湖南6.9719.4025.3030.4935.5242.14
广东37.3944.7748.9751.1559.4363.63
广西1.2611.3818.7024.6031.4138.01
海南34.6042.4347.8853.6759.4358.70
重庆12.3820.5029.0835.0540.0547.42
四川1.6912.6618.2922.8032.1039.15
贵州-39.73-32.51-21.88-9.42-6.255.12
云南-18.58-12.75-6.973.4110.7215.29
陕西20.2229.2035.0542.2047.5950.47
甘肃-18.39-9.56-0.184.4010.9315.31
青海-21.68-9.824.691.265.439.44
宁夏-7.99-3.12-4.1114.3923.9129.98
新疆5.9510.1713.2526.3032.1338.47
全国23.1831.8538.7745.4251.4757.05
注:在描述实现程度时,符号“-”表示实现程度低于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后同。

表2-1 中国及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

图2-1 2015年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

(三)北京、上海和江苏等省份总水平实现程度接近实现目标

2015年,北京、上海和江苏3个省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分别为90.60%、90.93%和90.13%,接近实现目标。浙江和天津总水平实现程度分别为87.76%和85.42%,也比较接近实现目标(见表2-1)。

(四)贵州等4个省份总水平实现程度低

2015年,贵州、云南、甘肃和青海4个省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尚未达到20%,宁夏实现程度也较低;有5个省份总水平实现程度低于33.33%,较2014年减少3个。贵州虽然继续保持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