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民间组织评估机制 独立开展民间组织评估的思考
随着我国民间组织的兴起及其近年的快速发展,公众及政府都在关注民间组织的公信力,要求民间组织的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因此开展对民间组织的评估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对于如何做好民间组织的评估工作问题,我们进行了一些调查研究,现将我们对开展民间组织评估工作调查研究的一些情况及一些不成熟的思考提出来,与大家共同商榷,以便探索一条有效开展中国民间组织评估之路。
一 中国民间组织的兴起与发展
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社会领域发生的最大变化莫过于民间组织的兴起。民间组织是指除政府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外,志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目前在中国按现行民间组织的法律规定,包含三个部分,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转型加速,政府职能转变,文化价值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民间组织在中国涌现。20世纪50年代初,全国性社团只有44个。1965年全国性社团不到100个,地方性社团只有6000个左右。[1]到1989年,全国性社团剧增至1600个,地方性社团达到20万个。1992年全国性社团1200个,地方性社团约18万个。到1997年,全国县级以上社团组织达到181318个,其中省级社团组织21404个,全国性社团组织1848个,县级以下社团估计有300万个。[2]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民间组织38.7万个,比上年增长9.3%;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456.9万人,比上年增长7.4%;形成固定资产总值682亿元,比上年增长61.2%;收入合计1343.6亿元,比上年增长111.3%;各类费用支出900.2亿元,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