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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2015年各部门科普兼职人员年度实际投入工作量
出版时间: 2017年05月

部门科普工作力度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1]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科普工作。”我国各个部门和社会团体一直是开展科普工作的重要主体。各个部门从上到下,根据自身特色和特长开展不同类型的科普工作。本报告主要从定量数据出发,分析不同部门开展科普工作的特色和发挥的作用。这里所指的部门,是指该部门从中央部门到省级、市级、区县级四级部门的整个系统。

一 各部门科普工作体现部门特色

(一)科协发挥了科普主力军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二条提到: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从数据来看,科协组织确实起到了科普主力军的作用。

科协的科普人员规模最大。2015年,科协、教育、卫生计生、农业和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普人员排在各部门前列,均超过10万人(见图1)。科协的科普人员总数位居榜首,共计63.13万人,占全国总数的30.78%,与2014年的57.14万人和28.39%相比都有所增长。教育、卫生计生和农业部门的科普人员数分别为30.52万人、23.92万人和22.83万人。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普人员规模也较大,人数为19.56万人,比2014年增长了3.16万人。林业和妇联部门的科普人员分别有7.28万人和3.77万人。中科院、发改、粮食、民委和社科院等部门的科普人员较少(见图2)。

图1 2015年各部门科普人员数

图2 2015年各部门科普人员构成

科协的科普兼职人员年度实际投入工作量排在第一。2015年,科协和教育部门的科普兼职人员年度投入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