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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各地人民法院庭审网络直播概况  | 
出版时间: 2018年07月

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1]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建设科技法庭,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2015年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强庭审直播网建设,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司法公开的主体是法院,但公开范围的确定者不是法院,而是人民。”[2]在“互联网+”时代,如何更好地运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尤其是利用开放的微博平台(相对微信,微博平台更开放,更有利于司法公开的推进)对庭审进行直播,方便人民群众观看、了解和监督庭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不仅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时代主题,也是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便利人民群众参与、了解、监督司法活动的新途径,并最终有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因此,庭审公开应在继续推行可视化的网络视频直播的同时,逐渐实现即视性微博新媒体视频直播的普及与常态化。

一 可视正义: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一)庭审网络视频直播逐渐普及

新工具有赖于新技术的出现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提升。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数据,2014年,各级各地法院通过视频直播庭审已达8万次。

2015年7月1~7日、12月1~7日,“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课题组通过两周的网络检索,并对部分地方法院的法官以电话访谈进行印证,按照省份、网络庭审直播平台建设(网络建设)、可查询到的最早视频直播日期(日期追溯),以及可查询到的在线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