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津冀企业创新能力比较分析
一 研究背景
(一)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企业是区域创新系统中的重要微观主体,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一方面,企业在我国科技创新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在创新投入方面,2011~2017年企业R&D经费支出占全社会R&D经费支出的比重保持在75%左右、对全社会R&D经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80%左右,2017年分别为77.6%、78.6%;在创新产出方面,2017年企业国内专利授权数占全社会国内专利授权数的比重为67.2%,比2011年增加了13.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企业创新具有应用性强、技术含量高等特征。在创新投入方面,企业创新偏向于试验发展环节,具有较强的应用性,2011~2017年企业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R&D经费支出的比重保持在97%左右,2017年为96.6%;在创新产出方面,企业创新产出质量明显提高,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数占全社会发明专利授权数的比重逐年提高,2017年为67.5%,比2011年增加了15.6个百分点,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数占企业三项专利授权数的比重明显提高且高于全社会总体水平,2017年为19.1%,高于全社会总体水平0.6个百分点。因此,企业创新能力是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
(二)京津冀要打造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
作为我国经济高度发达、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区域,京津冀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大背景下应勇于担当“领头羊”角色,将自身打造成为引领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创新发展的“强引擎”。京津冀地区创新要素较为富集,科技人才、企业家、高技能劳动力丰富,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在全国的占比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