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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各国工作时间与劳动效率  | 
出版时间: 2018年07月

北京市民“大中小休”满意度研究

一 引言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016年,我国人均GDP为8123美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1],按照这一增长速度,到2020年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后,毫无悬念,我国人均GDP将超过1万美元。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国民基本生存需要将获得全面的满足,居民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休闲消费成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需要。休闲消费需要以休闲时间为前提,否则即使有休闲欲望和需求能力,休闲需求也不能转换为有效需求。因此,充足的休闲时间是进行休闲消费的前提。

休假制度关乎居民休闲时间的长短。从休假时间长短看,我国休假制度可以分为“大中小休”,其中,“大休”指带薪休假制度;“中休”指法定节假日及黄金周;“小休”指以周为单位的周休制度。1949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假日的基本格局为每年四个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十一”2天,国民法定假日共7天。与此同时,实行一周工作6天,星期天公休制度。国民休假天数一共59天。到1994年,实行了45年的单休制度开始松动,国家开始试行“1+2”休假模式,即每逢大礼拜休息2天,而在小礼拜只休息1天。国民拥有82天休假天数。1995年,我国开始实行5天工作制和双休制度后,国民拥有了111天的休假天数。1999年,国务院修改假日制度,增加了3天法定假日,形成了“五一”“十一”黄金周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