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2016年中国商家经营竞争力与消费适应竞争力的差异——以城市住宿业的适应力为例
城市居民的休闲和旅游是国民消费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在休闲和旅游领域的竞争力的大小,取决于其基本要素、效率增强、创新与成熟度这三大方面的驱动力。在效率增强驱动力方面,其关键因素又包括城市已有建设的基础、休闲和旅游的服务空间的格局、休闲和旅游的接待的适应能力,以及交通、餐饮、住宿、购物、旅行社等的服务效率效能。
住宿业是休闲和旅游产业中的重要环节。显然,城市中的住宿业也一样有着休闲产品和旅游产品所具有的一些特殊性(包括服务类产品常有的生产与消费的即时性、不可储存性、难于搬运性,以及产品对环境的依赖性,乃至在有形与无形之间的不确定性等),所以对其生产中的效率和效能的判定与衡量,也就与物质产品的生产不尽相同。正是因为休闲产品和旅游产品的供给与消费者的消费活动共处同一环境(共用环境空间),再加上多数休闲产品和旅游产品的生产也是与消费同步的,所以考察它的效能和效率,也就需要考察者的视角和方法与之相适应。
正是基于住宿业在休闲和旅游产业中的重要性,其对外来者的吸引力,往往代表着该区域的开放程度和品位,以四星级、五星级饭店为代表的高端饭店则成了城市的名片和地标。人们常常会认为,高端饭店的竞争力体现在档次、品位、特色和数量等方面,是一个城市吸引投资者和游客的重要因素。休闲和旅游竞争力研究虽然是近年有关研究的热门领域,但是具有代表性的住宿业竞争力评价研究却不多。
我国住宿业目前尚未有严格的统一管理,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