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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云南省“十三五”及中长期水运规划
出版时间: 2016年10月

中国-东盟互联互通的相关规划

基础设施上的互联互通有助于降低区域内外各类商务往来的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降低又会反过来促进互利互惠的商业活动。鉴于加强互联互通已经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各国、各地区日益重视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中国、东盟国家以及与东盟国家相毗邻的中国省区均是如此。彼此间的互联互通已成为中国和东盟国家的重点合作领域之一。从区域、次区域层面到中国中央和地方层面,均有发展中国与东盟互联互通的相关规划,这些规划为具体联通项目的开展提供了蓝图和指导,有效促进了中国与东盟的互联互通建设。

(一)区域、次区域层面的互联互通规划

1.GMS合作下的交通基础设施规划

从一开始,交通上的连接就被视作GMS合作的重要内容。在1992年的第一届GMS合作部长级会议上,中国代表提出了以交通为主的“一条铁路,两条公路,一个机场”,即1—2—1的合作建议,该建议被作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纲要》附件。1993年第二届部长级会议把发展交通运输业确定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优先项目。1994年的第四届部长级会议正式确定交通等6个领域的合作框架,并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由倡议走向实施》的会议文件。有47个合作项目被列入这项文件,其中包括8个公路项目、8个铁路项目、8个水路和港口项目、6个机场项目。因此,可以说中国与东盟的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从GMS合作开始的。随着GMS合作的深入推进,次区域的交通互联互通规划也不断调整、完善。

1998年第八次GMS部长会议首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