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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钟村镇钟一村雷氏宗祠成为“多功能厅”(摄于2010年)
出版时间: 2017年01月

番禺文化的历史定位

要谈“番禺文化”,首先须对“文化”进行阐释。在19世纪末,“文化”一词从日本引入中国并迅速流传,且经常与“文明”一词混淆使用。然而,“文化”这个概念显然是充满歧义的。梁启超曾在其1922年撰写的专文《什么是“文化”》中,尝试给文化下定义。他认为:“文化者,人类新能所开积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1]在人类学中,“文化”则被认为是意义、思想、观念、价值和象征的集合物,代表社会最重要的精神与本质。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历史、语言和发展过程,种种因素构成了“文化”。这种文化的定义,在范围上过于宽泛,内容上又颇难把握,以致我们仍然难以理解“文化”的内涵。不过,一旦“文化”被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所界定,诸如“广东文化”“湖南文化”“香港文化”之类概念出现后,这种抽象化的概念就变得相对容易掌握,因而被普遍借用。

1940年香港曾举办“广东文物”展览会,虽为期不足10天,到场的观众却达三四万人之多。“广东文物”展览会筹备委员简又文在其《广东文化之研究》一文划定了文化的时空界限,认为“一地域有一地域的文化”,提出“广东文化”作为一种实体存在的说法。以此为引,程美宝就“广东文化观”的形成进行了深入研究,[2]认为什么才是文化,或什么才算是“某地文化”,都是经过人择取的结果。因此,类似于展览会的文化活动,从其筛选结果即能看到一时一地人的观念与习俗及文化表象后发挥影响的地方普遍认同系统,即所谓的“文化”。创造文化并不是文人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