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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国家航空物流枢纽承载城市2019年机场生产情况排名  | 
出版时间: 2022年09月

2021~2022年中国航空物流枢纽发展形势及政策取向

2018年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设30个左右具有典型示范效应和带动能力的国家物流枢纽,到2025年建成120个左右的国家物流枢纽,基本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现代化物流运行体系。国家物流枢纽的培育与建设,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影响我国物流业发展的关键一环。根据《规划》的要求,我国将布局航空物流枢纽共计23个。[1]本章对航空物流枢纽的发展情况进行概述,以期使读者对我国航空物流枢纽的现状有所了解。

第一节 2021~2022年中国航空物流枢纽发展情况

一 航空物流枢纽的建设要求

物流枢纽是集中承载货物存储、转运、集散等功能的物流设施集群和区域物流活动的运营组织中心。如果物流枢纽所使用的运输方式主要是航空运输,并且依托货运机场、客运枢纽机场和航空口岸等基础设施,为空港及其辐射区域临空产业的发展提供快捷高效的国内国际航空物流和陆空联运服务,那么这类物流枢纽就是航空物流枢纽。《规划》中提出了航空物流枢纽具体的布局和建设要求,如表1-1所示。

表1-1 航空物流枢纽的布局和建设要求
考核指标 指标具体要求
运营主体 单一企业或以战略合作、资本联合形成的企业联盟作为系统组织配置枢纽物流资源的运营管理主体
区位和设施条件 (1)距机场不超过5公里;(2)部分枢纽应具备铁路专用线
占地面积 ≥0.5平方公里,且物流运营占地面积超过60%
物流强度 ≥50万吨/平方公里·年
货运规模 枢纽完成的航空集散规模达到机场货运总量的30%以上
设施集中度 (1)集中连片布局;(2)分散布局的互补功能设施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主要功能 (1)航空干线组织;(2)区域分拨及配送;(3)陆空等多式联运;(4)国际物流服务
信息化 具备有效接入枢纽各类资源并支持业务对接、信息互联互通、对外开放兼容等综合功能的信息平台

表1-1 航空物流枢纽的布局和建设要求

根据各地区临空经济区发展的情况,结合表1-1中提到的要求,航空物流枢纽可以包括两种类型的企业,一类是机场,另一类是机场周边临空经济区内的大型物流园区。从实际入选国家航空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名单来看,以机场作为航空物流枢纽建设主体来进行申报的城市占据多数。

由于我国机场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