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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国家、部委及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  | 
出版时间: 2023年02月

国家、部委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水利风景区相关政策文件

国家层面
序号 名称 颁布时间 提出背景(核心内容) 颁布单位
1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2号) 2021.12 促进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
2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9号) 2021.12 加强旅游业大数据应用,推进旅游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国务院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 2021.12 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引导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 国务院办公厅
4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2021.10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包括系统保护黄河文化遗产、深入传承黄河文化基因、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 中共中央、国务院
5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 2021.10 加强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的改革协同,统筹必要投入与合理回报,畅通社会资本参与和获益渠道,创新激励机制、支持政策和投融资模式,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和创新动力 国务院办公厅
6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2021.10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都要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国务院
7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 2021.10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8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2021.9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中共中央、国务院
9 《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 2021.9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10 《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2021.9 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11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 2021.7 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国务院
12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 2021.6 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是指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务院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4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 全国人大
1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2021.4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从源头上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 2021.4 实施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保护城市山体,修复江河、湖泊、湿地等,保留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排涝通道建设。注重维持河湖自然形态,恢复和保持城市及周边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 国务院办公厅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3 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旅游体验。深入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推进红色旅游、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推动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17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1.3 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18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021.1 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河湖长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
部委层面
序号 名称 颁布时间 提出背景(核心内容) 颁布单位
1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水文化建设规划〉的通知》(办宣〔2022〕28号) 2022.1 提升水利风景区文化内涵。在水利风景区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挖掘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发挥其文化功能,将水利工程与其蕴含的文化元素有机融合,突出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形成各具特色的水利风景区发展优势 水利部办公厅
2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2022.1 重点任务:一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二是加强重大水资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三是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提高流域防洪减灾能力;四是加强水土保持和河湖整治,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五是加强农业农村水利建设,提高乡村振兴水利保障能力;六是加强智慧水利建设,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七是加强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提高水利创新发展能力;八是加强水利管理,提高水治理现代化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3 《水利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水利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水国科〔2021〕416号) 2021.12 发挥科普基地在水利科普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逐步建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特色鲜明的水利科普基地体系。依托水利科技创新基地、重大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遗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等平台载体,建设50个水利科普基地 水利部国家合作与科技司
4 《水利部 中宣部 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水情教育规划〉的通知》(水办〔2021〕402号) 2021.12 各级水利部门把水情教育展示场馆场所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重点依托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城市河湖岸边公共区域、水利风景区等允许的范围内,建设水情教育展示场馆场所 水利部、中宣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
5 《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1946号) 2021.12 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家政等服务需求,生活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增加国内消费、扩大有效需求的同时,为今后公共服务提质升级蓄势储能,逐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
6 《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2021.12 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融合,完善大江大河监测体系,加强水利大数据应用,加速推进水文、水资源等重要水利数据有序共享,以流域为单元提升水情测报和智能调度能力,加强国家水利综合监管,持续推进国家节水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三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375号) 2021.12 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形成“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2020年4月、10月分别印发第一批、第二批典型案例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8 《水利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期间推进智慧水利实施方案〉的通知》(水信息〔2021〕365号) 2021.11 主要目标是通过建设数字孪生流域、“2+1”水利智能业务应用系统、水利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智慧水利保障体系,推进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建成七大江河数字孪生流域 水利部
9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516号) 2021.10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是缓解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水安全的必然选择,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5部委
10 《关于加快推进水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1.10 五、加强新发展阶段水文化传播弘扬。(一)加强水文化阵地建设。以水利工程为依托,采取“工程+文化”等形式,鼓励水文化的多元化、多样化发展。以水利风景区、水情教育基地、水保科教园(示范园)、博物馆、档案馆、展示(览)馆、水文化园区、主题公园等为载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水文化宣传教育 水利部
11 《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497号) 2021.10 体育公园是以体育健身为重要元素,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体育健身、运动休闲、娱乐休憩、防灾避险等多种功能的绿色公共空间,是绿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
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969号) 2021.7 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着力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
13 《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利行业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监督〔2021〕222号) 2021.7 2022年,初步完善水利行业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基本建立全面覆盖、上下贯通的水利行业监督体系。2025年,基本实现水利行业监督的常态化、规范化和专业化。2035年,水利行业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全面提高,现代化监督手段得到全面应用 水利部
14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十四五”实施方案》 2021.7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面,明确了推动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优化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强化生态系统保护能力、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等四个领域。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方面,明确了打造精品线路和统一品牌、推动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完善文化旅游与公共服务设施等3个领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
15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21〕40号) 2021.6 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快转变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式,促进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更好实现文化赋能、旅游带动,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构建新发展格局,文化和旅游既是拉动内需、繁荣市场、扩大就业、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文化和旅游部
16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水河湖函〔2021〕72号) 2021.6 推动跨行政区域河湖联防联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提交本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办公室、组织部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水利部
17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1〕42号) 2021.5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将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劲动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提出更高要求,文化产业将成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途径 文化和旅游部
18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1〕61号) 2021.5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国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文化和旅游部
19 《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 2021.5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促进商文旅融合,拓展社交化、特色化功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提升生活品质 商务部等12部门
20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1〕50号) 2021.5 旅游服务质量是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内在属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衡量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是促进旅游消费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旅游消费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文化和旅游部
2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农办产〔2021〕4号) 2021.5 乡村休闲旅游业是农业功能拓展、乡村价值发掘、业态类型创新的新产业。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是金融支持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城乡居民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
22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20号) 2021.5 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可持续的农业农村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培育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财政部办公厅
23 《水利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水扶贫〔2021〕134号) 2021.4 水利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水利部
24 《关于加强水利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国科〔2021〕128号) 2021.4 推动建设水利科普基地。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分类指导,依托水利科技创新基地、重大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遗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等平台载体,认定一批水利部科普基地,择优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水利部
25 《关于开展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规计计函〔2021〕16号) 2021.4 考虑地区发展差异,对享受中西部地区投资政策的试点县,每县补助中央资金1.2亿元,对其他地区的试点县,每县补助中央资金0.8亿元背景:2019年10月,水利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11月水利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2020年6月发布《关于印发加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将“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更名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水利部
26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15号) 2021.4 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市场化、专业化等优势,加快投融资模式创新应用,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开辟更多有效路径,探索更多典型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长江黄河等流域的生态保护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27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 2021.3 高质量发展意味着提供更多的特色化、个性化、多样化公共文化服务。坚持开放发展有助于增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28 《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 2021.4 力争通过3年集中建设,示范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及地下空间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河湖空间严格管控,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创造条件,推动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财政部办公厅
29 《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581号) 2021.4 加强文化安全设施建设,补足基层、基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旅游业多领域、多业态、多层次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
3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21〕505号) 2021.4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有关项目管理。支持的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长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项目、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协同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程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其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等5类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
31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的通知》(农产发〔2021〕1号) 2021.4 依托乡村独特自然文化资源,跨界配置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要素,使各要素交叉重组、渗透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让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让农民就地就业增收 农业农村部
32 《关于同意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201号) 2021.4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
33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规〔2021〕422号) 2021.3 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水土保持、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环境污染系统治理、突出问题整治和高质量发展等领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
34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 2021.1 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
地方政府层面
序号 名称 颁布时间 提出背景(核心内容) 颁布单位
1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10号) 2022.1 第六章: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建设幸福河湖。第三节:加强河湖保护生态治理。规范水利风景资源综合利用,提升景区文化科普内涵和智能管理水平,推动水利风景区建设提质增效,促进新时代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河湖生态产品的需要
第八章:加强水利管理,提升水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智慧河湖、示范河湖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号) 2022.1 二、深化“文旅+”“+文旅”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与其他相关产业相加相融、协同发展,引导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产城人文融合的主题小镇,培育水利风景区、国家气象公园、低空旅游基地、海洋公园等新业态,延伸产业链,创造新价值,形成多领域融合发展新格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3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22号) 2021.12 第七章:加快构建现代水治理体系。五、推进水文化建设和水情教育。以水利风景区建设为抓手,促进水文化与文旅发展、乡村振兴等有机融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4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21〕99号) 2021.12 8文化兴水行动。推进水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培育一批水文化与旅游、传承民族文化等相结合的水利风景区,探索水工程与水文化的有机融合,推动一批重大水利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打造水文化长廊,推进青海水文化与特色旅游的融合发展,支持青海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5号) 2021.12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明显加强。重点河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建成一批美丽幸福河湖和水利风景区
统筹兼顾城乡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域旅游融合和文旅支柱产业发展等工作,综合施策,协调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6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21〕36号) 2021.12 加强水利风景区创建,结合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水土保持、河湖生态修复等水利工程建设,开发水文化景观,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文化旅游与水利融合发展;推进一批独具地方文化特色和品牌效应突出的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现有水利风景区维护利用与动态监管,提升水利风景区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水利风景区长效运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
7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文化旅游会展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21〕44号) 2021.12 七、推进文旅展康融合发展。(一)以业态创新促融合。创新“旅游+”产品业态。结合“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大力发展水利旅游,推进水利风景区创建A级旅游景区 山西省人民政府
8 《福建省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1.12 河湖长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河道管理与保护、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河湖长制基础夯实、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水利风景区奖补、幸福河湖建设、河湖专项整治、闽江流域水葫芦治理等支出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
9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1.11 加快水旅融合发展。探索水旅融合发展路径,探索“建设一个水利工程、美化一片周边环境、塑造一个现代景区”的水利工程建管结合新模式。引导与发展河湖休闲经济,加快培育一批高品质水旅融合集聚区,形成一批水旅融合精品旅游线。“十四五”期间,开展全市水旅资源调查,编制水旅融合发展规划,改造提升水利风景区30个 丽水市发展改革委、丽水市水利局
10 《山西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2021.11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水文化和水利风景区建设。着力保护水文化遗产资源,深入挖掘和弘扬传统水文化的丰富内涵,讲好水利故事,凝聚治水兴水共识。选择本省主要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博物馆,选择汾河等主要水利风景区建设文化博览苑、水文化主题公园。重点开展龙门、大禹渡、汾河水库、汾河二库、汾河、柏叶口水库、宁武汾源、孝义市孝河、祁县九沟、海子湾水库、五台唐家湾水库等11个水利风景区建设 山西省水利厅
11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82号) 2021.11 以沙坡头、唐正闸等黄河文化景区景点为依托,以黄河干流、滨河大道、古渠渠系等为纽带,积极建设水利风景区,打造特色研学游与黄河水文化相结合的水情教育基地,培育形成宁夏沿黄水文化旅游带精品线路,积极探索发展水文化产业,带动沿黄城乡旅游业提档升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12 《关于加快推进厅属管理单位和水文系统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2021.10 将水利风景区工作纳入其中 江苏省水利厅
13 《河(湖)长制工作规范》(DB33/T 2361-2021) 2021.9 促进地方规范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成效,增强社会大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美丽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14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2021.9 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以水利工程为依托,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水利风景区,推进现有水利风景区提质升级,争取将部分水利风景区纳入全省精品旅游线路
推进水文化发展与传承。将河流的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打造更有文化内涵的水利风景区和幸福河湖。加强水文化阵地建设,以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水文化遗产为依托,打造一批水文化宣传载体
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1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05号) 2021.9 保护、传承、弘扬水文化。将文化元素融入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提升水文化内涵,设立重大水利工程陈列馆或展示室,建设一批“会讲故事”的水利工程;统筹河湖岸线生态功能和人文功能,完善水景观生态、亲水配套设施,提质打造一批水利风景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42号) 2021.9 充分运用水利风景区、水利博物馆,做好文化传承。对黄河水文化博物馆等水利博物馆、水利风景区进行改造提升,综合应用各种先进的数字化、信息化手段,生动演绎治黄文化,讲清楚黄河文物背后的历史内涵和教育意义,提升博物馆服务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17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1〕29号) 2021.9 将水利风景区建设成为提升水文化内涵的示范工程,打造水利科普教育基地。结合万里碧道建设,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水文化公园,将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持续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探索发展水上运动、水利旅游等文化旅游产品,培育水美经济,打造水美产业,促进水经济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8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57号) 2021.9 大力弘扬水文化。完善水文化理论体系,注重在水工程规划设计中融入“文化”元素。加强水利风景区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结合资源特点和地方文化特色,突出科普、文化建设,延伸拓展水利风景区发展空间,新创建一批精品水利风景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
19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风景区及非景区景点的江河湖库涉水危险区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水函〔2021〕720号) 2021.9 规定了水利风景区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将水利风景区纳入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工作范围 福建省水利厅
2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21〕18号) 2021.8 加强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建设。围绕“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工作部署,依托水利工程与水利风景资源优势,坚持数量、质量同步提升,建设一批能突出四川特色和优势的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覆盖全省主要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利工程及其服务区域。水生态保护包括加强河湖保护、保障生态流量、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 四川省人民政府
21 《省水利厅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2021.8 弘扬湖湘水文化。培育节水、河湖生态绿色水文化,提炼符合新时代特色的湖湘水文化品牌,推动水利风景区与“水美湘村”融合发展,加大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保护、传承、弘扬好传统水文化,建设湖南省河湖馆等一批富有时代气息的水文化载体,推进水文化长廊、水文化专栏等科宣阵地建设,传播普及水利科学知识 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22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3号) 2021.8 打造水利风景区精品,提高水利风景区在全省各地主要水体与大中型水利工程中的覆盖面,保护水利遗产,彰显河湖魅力,提高水利服务公众高品质生活的能力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3 《丽水市发改委 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水经济发展规划(2021—2035)〉的通知》(丽发改规划〔2021〕267号) 2021.8 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名城,按照“统一布局、集聚发展、项目带动、各具特色”的原则,加快建设高等级的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养生基地、水利风景区,构筑“一心、一轴、四区、多点”的涉水旅游空间发展格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整体宣传策划,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充分利用财经宣传栏、水利风景区、水文化传播平台等,广泛宣传推动水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丽水市发展改革委、丽水市水利局
24 《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冀水规划〔2021〕54号) 2021.7 2.强化河流湖泊监管。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推动水利风景区快速高质发展。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严格规范采砂等涉水活动,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监督 河北省水利厅
25 《山西省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标准》 2021.7 对已设立的国家水利风景区和省级水利风景区工程管理单位设置加分项 山西省水利厅
26 《吉林万里绿水长廊建设规划(2021—2035年)》 2021.6 万里绿水长廊是以江河湖库为纽带,以水域岸线为载体,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等多个方面,形成绿水畅流、洪涝无虞的安澜水廊,碧水清幽、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廊,诗意栖息、共享健康的文化游廊,业态多元、活力繁盛的发展走廊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27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琼府办〔2021〕14号) 2021.5 1.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统筹水利风景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持续实施“绿水行动”,推动“一城一镇一河湖、一河(湖)一景一文化”幸福河湖建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8 《省发展改革委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179号) 2021.5 (三)发展以生态为底色的特色旅游。创新发展滨水旅游。利用好丰富的江、湖、河、溪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滨水创意型旅游度假项目,努力建设国际滨水旅游目的地。依托浙江八大水系,建设30个以上的水利风景区,发展亲水旅游 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9 《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DB35/T 1957-2021) 2021.5 建立并完善专项考核、动态调整等机制,实现全省河湖管理全覆盖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0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137号) 2021.4 宁波、温州、嘉兴、湖州、衢州、丽水等市将水利风景区建设纳入中小河流建设要点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水利厅
31 《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水文化建设规划〉的通知》(浙水办〔2021〕16号) 2021.4 4.推进水利风景区提质增量。推进水利风景区基础设施、游乐设施和环境容量改善,注重风景区人文景观构建和历史文化内涵挖掘,建设自然与人文交融的水利景观。国家水利风景区增加5处以上 浙江省水利厅
32 《黄委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2021.3 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单独列出,提出加快黄河水利风景区景区建设发展原则、目标及重点项目建设规划 黄河水利委员会
33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水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3 7.推动水利工程遗产申报。支持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申报国家级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等,发挥遗产综合效用。研究制订浙江省水利工程遗产认定标准,逐步开展省级遗产认定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部委及地方政府网站发布的文件收集整理。

中国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