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各地有关幸福河湖建设的政策文件
序号 | 名称 | 颁布时间 | 提出背景(核心内容) | 颁布单位 |
1 | 《江西省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指导意见》(赣总河令〔2022〕1号) | 2022.1 | 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中基本建成100条(段)幸福河;到2035年,河湖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成,水资源优质可靠,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城乡水环境优良美丽,河湖水生态健康和谐,河湖保护管理更加有效,水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升,流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一步显现,“五河一湖一江”基本建成幸福河湖 | 江西省河长制办公室 |
2 | 《泰州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意见》 | 2021.11 | 以提高城市自然资源能级、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与改善百姓福祉为奋斗目标,以“绿水+”为主要抓手,坚持安全为本、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文化引领、共享共管,按照系统谋划、试点先行、分段实施的原则,逐步打造幸福河湖 | 泰州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
3 | 《大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赣总河令〔2021〕1号) | 2021.11 | 要求抓紧抓好当前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迈进,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 | 江西省河长制办公室 |
4 | 《关于印发〈南京市幸福河湖评价规范(试行)〉〈南京市幸福河湖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宁河长办〔2021〕43号) | 2021.11 | 考虑河湖建设重点、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充分利用健康河湖、生态河湖、水利风景区、旅游景区等评价成果。从“河湖水安全、河湖水资源、河湖水环境、河湖生态、河湖水文化、河湖管理”6大方面,提出幸福河湖建设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建设指标体系与《南京市幸福河湖评价规范》相衔接 | 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 |
5 |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名录(第一批)的通知》(桂河长办〔2021〕23号) | 2021.10 | 永福县城“三江六岸”水利风景区、洪潮江水利风景区、龙凤江水利风景区、靖西龙潭—鹅泉水利风景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 |
6 | 《宿迁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 2021.9 | 到2035年,全市河湖总体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为“美丽宿迁”建设增魅力、为“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添活力 | 宿迁市河长办 |
7 | 《盐城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盐河长〔2021〕2号) | 2021.9 | 大力推进水情教育基地、节水科普基地、河长制主题公园、水利风景区,丰富水文化展示方式。到2030年,水文化遗存有效保存率达到100%,现代水文化形态不断呈现,水文化得到传承弘扬 | 盐城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
8 | 《泰州市“星级”幸福河湖评定办法(试行)》 | 2021.8 | “星级”幸福河湖的具体评定标准共有7个大类19项指标。其中,7个大类指标及分值为:安全之河分值15分,健康之河分值15分,宜居之河分值10分,生态之河分值12分,文化之河分值10分,富民之河分值8分,群众幸福感分值30分 | 泰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
9 | 《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幸福河湖示范建设的通知》(皖河长办函〔2021〕6号) | 2021.8 | 各地要把幸福河湖示范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幸福河湖示范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河湖面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河湖治理保护经验,加快提升河湖现代化治理水平 | 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
10 |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水利行动计划(2021—2025年)》 | 2021.7 | (九)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新增国家水利风景区10个 加强幸福河湖建设指导。积极争取水利部、财政部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与水利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试点,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全省一半以上的乡镇建成“水美乡镇”,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
浙江省水利厅 |
10 |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水利行动计划(2021—2025年)》 | 2021.7 | (十四)促进实现河湖多维价值。积极发挥河湖水利风景区集群化管理创新作用,把河湖资源有效转化为城乡发展、农民致富的经济优势,彰显幸福河湖富民增收、生态宜居之美 | 浙江省水利厅 |
11 | 《幸福河湖评价规范》(DB3301/T 0340—2021) | 2021.6 | 为杭州市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提供统一的市级规范性评价准则,有助于推动全市加快构建形成全域幸福河湖新格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 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2 | 《连云港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 2021.6 | 各地各部门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多元化幸福河湖建设投入机制,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充足资金保障。把幸福河湖建设纳入高质量考核、河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发挥指挥棒作用 | 连云港市河长办、连云港市水利局 |
13 | 《关于强化河湖湾长制全力推进幸福河湖美丽海湾建设的决定》(辽总河长令〔2021〕3号) | 2021.6 | 部署河湖“清四乱”、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渤海黄海辽宁段综合治理等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幸福河湖美丽海湾建设 | 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 |
14 |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2021.6 | 推进水文化传承发展。将河流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相融合,打造更有文化内涵的水利风景区和幸福河湖。推动水利工程与水文化深度融合,提高水利工程文化品位,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水文化品牌 | 江西省水利厅 |
15 | 《关于推进全省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 | 2021.6 | 将幸福河湖建设纳入省高质量综合考核,并作为河长履职和河长制专项督查重点。指导设区市制定幸福河湖实施方案,组织幸福河湖建设专题培训班,指导推进幸福河湖建设。2021年,全省以城市建成区河道为重点,兼顾农村河道和跨界河湖,打造了639条(个)幸福河湖 | 江苏省河长制办公室 |
16 | 《关于全力建设幸福河湖的动员令》(苏总河长令〔2021〕1号) | 2021.6 | 部署在全省组织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省城市建成区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省河湖总体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 | 江苏省河长制办公室 |
17 | 《关于加快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进程的通知》(山东省总河长令第7号) | 2021.5 | 要求“十四五”期间,山东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紧紧抓住“一河(湖)一策”综合整治这个关键,在确保河湖治乱常态化推进的基础上向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拓展,在确保对大中型河湖有效管控的前提下向小微型河湖监管拓展,在确保河湖长和行业、部门履职到位的前提下向发动社会监督拓展,努力构建保证我省河湖长制工作持续走在前列的全方位立体化管护格局 | 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 |
18 |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美丽河湖评定赋分表的通知》(吉河办〔2021〕11号) | 2021.4 | 吉林省美丽河湖评定从安澜河湖、生态河湖、景美河湖和智慧河湖四个维度 |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
19 | 《浙江省美丽河湖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 | 2021.2 | 建设平安、健康、宜居、富民的幸福河湖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体现,也是新发展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新时代河湖治理的根本使命 |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
20 | 《浙江省幸福河湖试点县验收评估办法》 | 2021.2 | 纳入评分标准中标志性建设成果,国家水利风景区每建设一处得2分,最高5分 |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
21 |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美丽河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水河湖〔2021〕1号) | 2021.3 | 开展美丽河湖示范县建设,对于加快推动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加快构建全域高品质美丽幸福河湖网 |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
22 | 《平原区幸福河湖建设规范》(DB330503/T 15-2020) | 2020.12 | 主要从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优配、水生态健康、水环境宜居、水经济发展和水文化传承6个方面规范了平原区幸福河湖建设技术,构建出了平原区幸福河湖建设体系 |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3 | 《平原区幸福河湖评价规范》(DB330503/T 16-2020) | 2020.12 | 主要从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优配、水生态健康、水环境宜居、水经济发展和水文化传承6个方面规范了平原区幸福河湖评价方法,构建出了平原区幸福河湖评价体系 |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4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美丽河湖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水河湖发〔2020〕13号) | 2020.11 | 美丽河湖主要是指防洪安全、生态健康、水清景美、科学管护、亲水便民的河湖。评价对象为全区纳入河湖长管理的河流(含排水沟)、湖泊。参评河流长度应达到5公里以上,湖泊面积应达到1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均可按县级以上行政区分段评价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
25 |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河长办〔2020〕13号) | 2020.8 | 国家水利风景区、自治区水利风景区以及规划内的水利风景区,分期分批系统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 |
26 | 《“建设五化幸福河、重塑水晶晶南浔”五年行动方案(2020—2025)》 | 2020.7 | 围绕“河湖安全保障化、河湖环境生态化、河湖管理法制化、河湖供水资源化、河湖民生共享化”来打造南浔幸福河建设。建立河湖安全保障化、河湖环境生态化、河湖管理法治化、河湖供水资源化、河湖民生共享化的“五化”幸福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 南浔区水利局 |
27 | 《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 | 2020.7 | 美丽河湖是能够满足“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和谐水文化、有效水管理”要求,达到“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目标,让流域内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流(河段)、湖泊及水库。各地探索挖掘河湖水文化建设亮点,集中力量推进一批河流(河段)、湖泊、水库、水利风景区建设成为美丽河湖 | 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
28 | 《海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绿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0.3 | 持续深化“绿水行动”,高质量建设幸福河湖,通过“微改造、系统治、强管理”,持续高标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 | 海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
29 | 《山东省省级美丽示范河湖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 | 2020.3 | 将水利风景区作为加分项 | 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 |
30 | 《省级美丽示范河湖评定办法(试行)》 | 2020.3 | 省级美丽示范河湖是指责任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基础工作扎实、管理保护规范、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河湖管护成效明显、河湖文化内涵提升的河湖 | 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 |
31 | 《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河长办字〔2020〕2号) | 2020.3 | 加强水文化挖掘、保护和弘扬,加强水知识、水文化科普和宣传教育,组织重点媒体进行宣传与广泛传播报道,营造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打造有文化气息的河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提高的文化生活需求 | 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 |
32 |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年)〉及2019年建设计划的通知》 | 2019.6 | 高标准建设美丽河湖是践行“两山”理念的生态实践,是夯实美丽浙江“大花园”生态底色的关键举措,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 |
33 | 《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云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 | 2019.8 | 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把云南的每条河流都变成一道靓丽风景线”总体目标,系统推进全省各类河湖的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建设,到2023年完成全省美丽河湖的评估评定工作,建立云南美丽河湖名录 | 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
34 | 《浙江省“美丽河湖”评价指南(试行)》 | 2018.5 | 美丽河湖评价内容应包括“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亲水便民、长效管护、示范引领”六大方面 | 浙江省水利厅 |
35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河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河〔2018〕15号) | 2018.5 | 美丽河湖是指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河湖 | 浙江省水利厅 |
36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水河〔2018〕14号) | 2018.5 | 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着力补齐防洪薄弱短板、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彰显河湖人文历史、提升河岸景观品位、增强河湖管护能力,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是夯实美丽浙江“大花园”生态底色的重要举措 | 浙江省水利厅 |
资料来源:根据地方政府部门网站资料收集整理。 |
中国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