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2022年中国涉旅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分析与展望
公共卫生事件一般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涉旅公共卫生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可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2]三个等级。2021年国内疫情呈规模聚集暴发和局部散发并存的特征,河北、黑龙江、福建、陕西、浙江、内蒙古等地均发生过局部较大规模疫情,旅游公共卫生安全管理面临挑战。
一 2021年涉旅公共卫生事件的总体形势
本研究选取与涉旅公共卫生安全相关的关键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各类网络平台、各省市日报客户端App等进行搜索,挖掘汇总涉旅公共卫生事件案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国共发生涉旅公共卫生事件6055起,发病人数6709人,死亡人数30人。其中,游客食物中毒事件4起,发病6人,未发生人员死亡;游客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事件5983起,确诊6622人,未发生人员死亡;其他涉旅公共卫生事件68起,发病81人,死亡30人;无游客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从等级上看,发生重大(Ⅰ级)事件3起,发病127人,死亡21人;较大(Ⅱ级)事件1起,死亡4人;一般(Ⅲ级)事件6051起,发病6582人,死亡5人(见表1)。
表1 2021年涉旅公共卫生事件统计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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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起;人;人 | ||||||||||||
类型 等级 |
食物中毒事件 | 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事件 | 其他公共卫生事件 | 合计 | ||||||||
事件数量 | 发病人数 | 死亡人数 | 事件数量 | 发病人数 | 死亡人数 | 事件数量 | 发病人数 | 死亡人数 | 事件数量 | 发病人数 | 死亡人数 | |
重大 | 0 | 0 | 0 | 2 | 119 | 0 | 1 | 8 | 21 | 3 | 127 | 21 |
较大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4 | 1 | 0 | 4 |
一般 | 4 | 6 | 0 | 5981 | 6503 | 0 | 66 | 73 | 5 | 6051 | 6582 | 5 |
合计 | 4 | 6 | 0 | 5983 | 6622 | 0 | 68 | 81 | 30 | 6055 | 6709 | 30 |
注:港澳台地区除外。发病人数中不含死亡人数。 |
表1 2021年涉旅公共卫生事件统计概况
由于数据来源与统计方式有所改变,从卫健委收集到大量境外输入新冠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