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福建省能源低碳转型情况分析报告
一 福建省能源低碳转型现状分析
(一)能源领域碳排放情况
能源领域碳排放占全社会碳排放的绝对比重,呈现煤炭为主、总量增长态势。根据《福建统计年鉴》数据,2021年福建省各类能源燃烧产生的碳排放总量约2.63亿吨[1],占全社会碳排放比重约为90%,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分别占63.3%、19.6%、4.8%。2018~2021年,福建能源领域碳排放年均增速为4.0%(见表1)。
表1 2015~2021年福建省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及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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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能源领域碳排放(亿吨) | 碳排放占比(%) | ||
煤炭 | 石油 | 天然气 | ||
2015 | 2.09 | 60.4 | 19.9 | 4.8 |
2016 | 1.93 | 57.5 | 21.1 | 5.6 |
2017 | 2.09 | 59.3 | 19.8 | 5.3 |
2018 | 2.34 | 60.4 | 18.5 | 4.9 |
2019 | 2.45 | 58.0 | 19.5 | 4.7 |
2020 | 2.42 | 60.7 | 20.3 | 4.8 |
2021 | 2.63 | 63.3 | 19.6 | 4.8 |
资料来源:根据《福建统计年鉴》数据测算。 |
表1 2015~2021年福建省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及结构
电力系统碳排放为能源领域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呈现煤电为主、总量增长态势。根据政府部门统计口径、中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全社会统计口径测算,2022年,福建省电力系统碳排放1.17亿吨,约占全社会碳排放的39.5%,均由发电环节产生,且2019~2022年碳排放平均增速为3.3%,仍处于攀升阶段。其中,煤电为碳排放的最大来源,2022年煤电碳排放1.14亿吨,占电力系统碳排放的98%,2019~2022年碳排放平均增速3.5%,为福建省电力系统碳排放增长的核心原因。
(二)能源消费情况
能源消费总量规模控制较好但增速较快。规模控制方面,2021年福建省能源消费总量为15157.5万吨标准煤,[2]排名全国第15,较GDP排名低7位。增速控制方面,2021年福建省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9%(见图1),较全国水平高3.5个百分点,排名全国第5、较GDP增速排名高8位,经济发展仍以高能耗产业为主带动。“十四五”期间,古雷炼化一体、中沙古雷乙烯等大型石化项目,以及一批冶金产能转移项目将陆续建设投产,规上工业用能消费将较快增长,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