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碳”目标下福建省电力市场及价格机制发展情况
一 福建省电力价格水平分析[1]
电力价格是电力系统供电成本和价值的集中反映,电力价格水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经济高效程度。目前,福建省电力用户分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用电。
(一)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的电力价格水平
2021年10月,我国推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2],要求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的电力价格继续执行有权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目录销售电价,由电网企业保障,保持价格稳定。电网企业为保障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含偏差电费),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根据《2023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福建省将水电、燃气发电、生物质发电、光伏发电、华龙一号核电机组上网电量和市场合约外的风电机组上网电量用于保障居民生活、农业生产优先购电。从现状看,福建省居民生活用电[3]第一档电价为0.4983元/千瓦时,排名全国第21(见图1);合表用户电价为0.5330元/千瓦时,排名全国第18(见图2)。以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对应电价为例,福建省农业生产用电电价[4]为0.5750元/千瓦时,排名全国第8(见图3)。
图1 全国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价情况
图2 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电价情况
图3 全国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情况
(二)工商业用户的电力价格水平
根据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