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工程项目与日常管理分析报告
本报告聚焦我国文物行业的主要传统业务领域,从规划编制和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日常管理与监测、考古调查和发掘、学术研究5个方面分析和论述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总体工程项目开展情况及日常管理与监测现状,简要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 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地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第八条要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国家文物局审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1]。
(一)已公布实施保护管理规划的遗产地占比有所下降[2]
截至2021年,18项遗产、56处遗产地的保护管理规划(含保护规划)报请国家文物局审定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占遗产地总数的49.56%。2021年度新公布实施的保护管理规划涉及3项遗产、3处遗产地,分别为明清皇家陵寝-明孝陵、福建土楼-南靖土楼和丝绸之路-小雁塔。9项遗产、10处遗产地的保护管理规划通过国家文物局审定,尚未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占比为8.85%。24项遗产、43处遗产地尚未完成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占比为38.05%。3项遗产、4处遗产地的保护管理规划由省级文物局等其他主体公布,占比为3.54%(见图1)。
需要关注的是,与2020年相比,保护管理规划已公布且现行的遗产地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20年到期的13项保护管理规划中,只有福建土楼-南靖土楼的保护规划完成修编,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国内城、丸都山城及高句丽王陵和贵族墓葬(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