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图表库
图片名称: 《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分标准》维度构成及其分值  | 
出版时间: 2024年07月

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与体育特色学校调研报告

一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与体育特色学校的发展历程

(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历程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是指“有效实施素质教育,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严格执行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学生体育活动具有特色,并至少在两个体育运动项目上形成传统,经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的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1]。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发展至今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兴起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60年代初期,上海、北京、江苏、广东等省市出现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雏形,表现为一些拥有扎实体育基础的中小学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条件,以一两个体育项目为重点,有计划地在课余时间组织系统的训练,逐步形成传统,此时已经形成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到县、区、市级业余体校层层衔接的业余训练网;1978年1月,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在全国体工会议纪要中首次提出全国中、小学“根据自己的特点,抓好重点项目,形成传统”的要求;1979年10月,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在联合下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划》(试行草案)中提出“在普及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学校要建立以传统项目为主的运动队”,推进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全国的发展。

第二阶段为迅速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末)。1981年6月,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在山东青岛召开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调查会,14个省市体委、教育厅(局)参加了这次调查会,这次调查会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