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振兴视野下女性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
引言
乡村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在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推动绿色发展,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中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动农村实现经济、文化、人才、生态等多个方面的现代化。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日益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作用凸显,非遗与乡村文化振兴之间存在耦合共生的互洽关系[1],乡村振兴是一项实现农村全面发展和繁荣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的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社会进步、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而非遗传承发展正体现了乡村文化振兴的国家战略,在推动乡村文化、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城市建设相结合,保护文化传统,守住文化根脉”。2022年,国家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土文化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地位。2024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中国非遗种类资源丰富,国家级非遗名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