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与泛珠三角区域贸易合作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9+2)。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的合作,有利于“9+2”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泛珠三角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落实CEPA,保持港澳繁荣稳定;有利于实现东、中、西部经济的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经世致用,自强不息”,湖湘文化中蕴藏着一种博采众家之长的开放精神与敢为天下先的独立创新精神,湖南人秉承着湖湘文化之精华,不断追求改革和务实,以大开放促大发展,努力推进泛珠三角的区域经济合作,与泛珠三角其他省区的贸易往来日益紧密。
一 湖南参与泛珠三角贸易合作的现状
(一)湖南与广东贸易合作现状
近年来,湖南大力发展稻米、生猪、茶叶、柑橘、水产品等优质农产品,已成为广东地区重要的农产品供应基地,湖南出产的粮食、生猪等农产品在广东市场占有重要份额,广东市场销售的生猪有40%来自湖南,每年贸易额达到50多亿元。[1]与此同时,广东一些重要农产品如亚热带水果、海产品等在湖南的市场不断扩大。2004年后,随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战略的全面启动,湖南、广东两省的省委、省政府对加强湘粤农业产业化合作逐渐达成共识,建立起了“政府推动,企业动作”的农业合作机制和农业合作平台,并着力进一步推动两省农业合作的机制化、区域化和长效化。2006年1月12日,首届“湘粤农业产业化经贸洽谈会”在长沙召开,按照“加强合作、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