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的定位与战略选择
一 泛珠三角的区域合作与港澳的定位
泛珠三角区域横跨东、中、西三个地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由中国的两个独立关税区(港澳)与主权关税区中的九个省份之间签订的跨界经济合作协议。这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性经济整合的大潮流,是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一个特例,也是中国在目前经济形势下区域经济整合的深化。
“9+2”的区域合作启动是由地方政府自发推动的,它的合作机制并非来自中央政府的政策供给,而是地方政府自主制定的政策。其中港澳与内地的经济关系已经有CEPA这一特定的制度安排。泛珠三角区域既有框架协议,同时又有特定的边界。这两个特点与世界上的其他区域贸易联盟以及一体化组织相同。但是,由于这九个省区是中国广阔的主权关税区中的行政单元与组成部分,因此,虽然泛珠三角有着特定的边界,有着特定的区域互动和发展政策,然而这些地区都必须在国家统一的政策指导和规范下发展,都不可能与其他区域隔离。因此,这个区域应当是一个开放的区域,这与一般的区域化概念有着十分大的区别。
作为一个宏大的战略构想,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有着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在中国已经加入WTO、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实施战略性结盟(CEPA)、中国在WTO的框架下更广泛地实施区域化战略(目前中国已经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各种地区性合作的协议)的情况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崛起,具有与上述区域化发展不同的战略意义和价值。
(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客观必然性
新世纪的中国经济正进入一个历史性的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