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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1994~2003案件总数和涉及人数比较
出版时间: 2004年12月

市场化进程中的劳动争议和劳工群体性事件分析

随着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中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剧烈而深刻的变化,劳资之间的利益分化和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由此产生的劳资冲突频繁不断,并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拟就劳工群体性事件的现状、特征和原因进行分析,并探索相应的解决之道。

一 中国劳动争议和劳工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和特征

(一)劳动争议的现状和特征

劳动争议又称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由于对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要求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1]劳动争议可以分为广义劳动争议与狭义劳动争议。广义的劳动争议是指“以劳动关系为中心发生的一切争议”,不仅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也包括工会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因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社会保险发生在劳动者与雇主和国家之间的争议。狭义的劳动争议则“仅以雇佣人与受雇人间所发生之争议及雇佣人或雇佣人团体与受雇人团体间所发生之争议为限”。[2]目前,中国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的争议。

近年来,中国劳动争议状况呈现出五大特点。

1.劳动争议数量和涉及劳动者人数不断上升并大幅度增长

自1994年《劳动法》颁布后,劳动争议的数量便急剧上升,且涉及劳动者人数也越来越多(参见下图)。据统计,1994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098件,共涉及劳动者77794人,而2003年劳动争议案件已迅速飙升至226000件,涉及劳动者人数达800000人,不到10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