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
党的十六大首次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非公有制企业建设者的政治地位、非公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原则以及稳定的私营产权保护等一系列重要方面联系起来,构成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制框架。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要“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放开市场准入”,“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这表明长期以来制约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障碍已基本破除,预示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宽松,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将进入“黄金时代”,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整体把握我国中小企业的成长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客观分析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与地区分布状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提供有效的咨询依据,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和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联合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课题[1],确立了“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方法”——GEP评估法[2]。
本报告将运用GEP评估法综合评价我国非公有制工业中小企业的整体发展状况。评估范围为1999~2002年我国非公有制工业中小企业[3],总样本共计80408家[4]。经年度关联和剔除异常值等规范处理,实际评估样本为12695家中小企业[5]。本报告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