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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1986~1995年乡镇企业、国有企业的产值及劳动力数量增长率的变动情况
出版时间: 2001年05月

中国乡镇企业的就业:“非正规的”,但是市场导向的

据此,文章得出结论:乡镇企业就业相对于国营企业而言,竞争性更充分,更接近于由市场机制决定就业的特征。

一、乡镇企业就业:重要性与显著性

20世纪70年代以前,比较发达地区的人民公社已经存在小型工业,当时称作社队企业。但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工业,是农村改革以及整个经济改革的产物。80年代初,随着家庭承包制的推行,人民公社体制被废除,改建乡和镇,成为中国农村最基层政府,原来的生产大队改为村,成为基本的农民自治组织。相应的,原来的社队企业改称为乡镇企业。可以说,中国经济改革以来所发生的最重要事件,莫过于乡镇企业的出现和发展。

乡镇企业的最大贡献之一是在城乡劳动力市场仍然被人为分割的条件下,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帮助实现了伴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规律性过程。随着家庭承包制的实行,农户成员成为了他们边际劳动努力的剩余索取者,从而解决了人民公社制度下因平均分配原则而长期解决不了的激励问题。潜在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一下子被解放出来。由于城乡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被分割的状态,剩余出来的劳动力不能为城市偏向的工业化所吸收,因而乡镇企业的发展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吸纳者。1978年在社队企业中就业的劳动者还只有2827万人,到1998年乡镇企业已经吸收了1.25亿劳动力就业。

在农业家庭经营条件下,农业中劳动力使用主要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所以,可以认为农业劳动力是以自我雇用的形式就业的。这部分劳动力1998年总数为3.26亿。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