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现实中的“监督之权”
一
舆论监督从根本上讲是种民主权利。民主权利在现代国家中主要是由法律赋予的。《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赋予公民民主权利的主要法律依据及法律保障。现代国家普遍规定了公民享有最起码最基本的民主权利。这种现代民主权利成为了我们一般所称之为“舆论监督”的“权力”基础。所谓的“舆论监督”则不过是现代民主权利的一个分支话语而已;至于所谓的“新闻舆论监督”则又小之,已经是第三层的民主“话语”或民主“权力”了。新闻舆论监督之所以备受关注与重视,其原因主要还在于它所依赖的“大众传媒”这一具有巨大公众影响力以及无与伦比的巨大杀伤力的“武器”。其实,“现代民主权利”是十分有限的,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么大,而是它的“泡沫”很大。至于新闻舆论监督——一种具体的民主监督权的形式,其力量也是有限的。关于这点,一般公众只要稍一琢磨、细想,就会马上明白了。还是毛泽东所说过的那句话正确:“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话没错,然而症结在于: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是不是可以做到“雪亮”呢?
二
新闻舆论监督尽管可以凭借空前的具有巨大影响力与杀伤力的“媒体机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网络等)——“媒体武器”来同“反民主权力”的行为展开对垒,一决雌雄,但是无论从实际情况还是从目的论的意义上来看,媒体监督的权力绝对还是有限的。甚至媒体本身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已经成为了被监督的对象。例如,2003年山西发生的一起矿难事故中新华社记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