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与司法冲突原因剖析
一 问题的提出
2003年12月,一波三折的“刘涌案”终于画上了句号,但“刘涌案”所引发的媒体报道与司法间冲突的思考却远未停止。实际上,媒体报道与司法间的冲突在国际上并不鲜见。以美国为例,1954年山姆·谢泼德(Sam Sheppard)案。
山姆·谢泼德(Sam Sheppard)是俄亥俄州的一位著名外科医生,1954年因涉嫌杀害已有身孕之妻而被捕。他自称无辜,其妻是外人入室将他击昏后所杀害。此案公开后,立刻引起全国和地方各媒体的极大关注,有关评论和报道随即铺天盖地而来。在谢泼德被捕前,各报纸就认定他犯有谋杀罪。一篇社论题为“为何警察不传讯首要嫌疑人?”要求将谢泼德拘押在警察局进行询问。另一篇社论则质问“为何不把谢泼德投牢入狱?”于是,谢泼德被逮捕并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其后,各种形式的媒体仍继续鼓噪。例如,“邻居揭露谢泼德有‘性伴侣’”,“车库发现血迹”,“警方宣称发现谋杀罪新证据”,等等,诸多报道与评论频频出现在有关媒体上。而对于庭审过程,媒体亦紧追不放。记者、照相机、摄像机充斥法庭,在选定陪审员、举证及认定事实等方面,媒体极力施加影响。主审法官为了竞选连任而听之任之,未采取任何措施保护陪审团的判断不受干扰。此种情形一直持续至有罪判决做出后方才停息。
谢泼德以审判过程被严重干扰为由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当时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在依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获得联邦法院重审之前,谢泼德已在俄亥俄州的监狱里度过了十一年的时光。这十一年之中,最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