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伦理的程序建构
媒体伦理作为应用伦理的一个分支,它的任务在于分析现实社会中传媒业出现的道德问题的伦理维度,为这些问题所引起的道德悖论的解决创造一种对话的平台,从而为取得相应的社会共识提供伦理上的理论支持。如果说应用伦理学对传统伦理学的超越就在于它提供了“一种论证或决策程序以及由这一程序本身所体现出来的主导价值”,[1]那么,媒体伦理学这一分支的贡献就在于在其专业领域运用这一论证或决策程序建构实践平台、寻求道德共识以解决现实中的传媒道德悖论和难题,而且,其取得的成果已远远超过了作为指导基础的应用伦理学本身,这在国外的理论和实践中已经得到确证。
在媒体伦理建构实践平台和道德共识的追求中,理性的交谈程序是其最基本的方法和工具。尽管“程序”一词并不陌生,“中国自古就不缺少程序(中国语境里的‘程序’)”,[2]但这种传统的“程序”被认为缺少正当性、能够保障人权、抑制公共权力滥用的元素。可是,赋予了“限制恣意”、“保证理性”实质的现代程序又更多地被定位为一种法律程序,这种定位多少有些狭隘,应该把程序置于一个广义的背景下诠释。程序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广阔的应用背景。
程序的结构主要是按照专业主义的原理形成的,正是专业训练和经验积累使专业担当者的行为更为程序化(专业化、合理化、规范化)。[3]这种专业的分工和分化导致了不同职业伦理的形成和演进,尽管人们历来对专业化和分工有着种种非议,[4]但顺应社会发展客观趋势的分工与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