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共财政建设状况的描述
课题组运用综合评价技术,通过专家打分、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法对中国公共财政建设状况进行了定量分析和评价,得到了2012报告年度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指数及其分项指数,客观指标的得分主要依据2011年公开发布的各种统计年鉴和相关资料[1],主观指标得分来自2011年进行的问卷调查。
4.1 公共财政建设指数
4.1.1 公共财政建设综合评价指数
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公共财政建设综合评价指数(简称综合指数),是综合各类有关因素而形成的用于反映我国公共财政建设总体状态的单一指标。
根据测算,2012报告年度,中国公共财政建设综合指数的得分为66.67分,比2011报告年度的得分66.90分下降了0.23分,比2010报告年度的得分66.54分提高了0.13分,比2009报告年度的得分64.65分提高了2.02分;比2007报告年度的得分62.37分提高了4.30分(参见图4-1)。
图4-1 公共财政建设综合指数变动图(2007~2012年)
从总体上看,与评价的初始年份——2007报告年度相比,五年来中国公共财政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年均增幅为0.86分;但2012报告年度比2011报告年度的得分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非营利化因素指标得分大幅下滑。
4.1.2 公共财政建设分项评价指数
第二层次是公共财政建设分项评价指数(简称分项指数),共有四个,包括基础环境评价指数、制度框架评价指数、运行绩效评价指数和国际化评价指数,分别用于反映我国公共财政建设各主要方面的状态。
2012报告年度,基础环境分项指数的得分为69.27分,比2011报告年度的得分71.10分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