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银行经营效益分析:全国性商业银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本状况
2003年,监管当局开始推行严格资本管理。按照银监会的规定,2006年底之前,所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要达到4%。在此情势下,资本金约束将成为各家股份制银行实现进一步规模扩张的瓶颈,并将直接影响银行的市场竞争和盈利能力。
从整体上看,2004~2005年,以注资、冲销不良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和海内外上市为主要内容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使得中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有了根本性提高,主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达到或超过了8%的监管要求,工行、建行、交行甚至达到了10%的稳健水平(见图18-1)。据中诚信估计,2003年初,中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水平能够达到全球标准的银行资产占全部银行资产的比例只有0.56%,但是到2004年底,资本充足率达标银行的资产占比达到了47%以上。我们估计,在2005年以后的一段时间内,随着交行、建行、中行、工行相继改组上市,农行、广发行以及城商行的改革和财务重组的进展以及整体银行经营业绩的提升,这一比例还会有显著的提升。但我们注意到,资本严重不足仍然是中国银行业的突出问题,按照2004年银监会颁布的新的资本监管口径计算,从资本中剔除专项准备、其他准备及当年利润等传统项目,并且对尚未提足的贷款损失准备也从资本中扣减,同时不考虑国内外风险资产发生变动的情况,要使整体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最低要求,则中国银行业的资本缺口依然巨大。因此,要达到监管要求的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还需要通过各种途径补充资本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