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旅游合作——京津冀与长三角地区的比较与对策研究
一 京津冀——长三角地区旅游合作现状比较
上海和北京作为中国的两个超级大都市,自身的旅游发展速度都很快,但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效应却相差较大,长三角旅游合作明显优于京津冀。
长三角经过二十年的合作,旅游发展走向了良性循环,而京津冀地区的合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据统计:2004年京津冀两市一省的生产总值为1.6万亿元,尚不及长三角的一半;2004年长三角地区接待境外游客的数量是京津冀地区的1.8倍,接待国内游客人数是珠三角的1.6倍;创造的旅游收入则是珠三角的1.3倍,京津冀地区的3倍。其原因主要在于长期以来京津冀区域旅游合作不畅,北京对京津冀地区的拉动效应未能充分发挥(见图1、2)。
(一)京津冀地区旅游合作滞后
京津冀地区旅游合作较为滞后。区域合作的概念已经提出数年,直到2004年的“5·18”“中国三大旅游圈论坛”上,京津冀才初步达成了“京津冀无障碍旅游共识”。“共识”的内容包括:在区域间、政府间、企业间建立无障碍旅游合作机制,力求资源共享;为发挥各自优势,不断加强合作,建立旅游磋商机制,每年定期不定期就大家共同关注的旅游发展问题进行磋商;逐步打破旅游市场中的种种壁垒等。但是其合作还主要是重形式、重研讨,许多观念还停留在地区旅游行政管理层面上,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和手段。京津冀各地区旅游发展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见图3、4),形成区域内北京旅游独大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京津冀区域旅游合作速度发展缓慢,京津冀三方各自为政,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