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济的地位、作用及发展趋势
建国以来,我国的个体经济伴随着共和国的风风雨雨成长壮大起来。从1982年12月取得合法地位[1]、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到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逐步确立“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到十五大“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的地位逐步提高。特别是近十年来,随着国家关于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经济环境、舆论环境的改善,这一经济形式稳步发展起来,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个体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从表1可知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及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表1 个体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1.对工业总产值的贡献
1989~1997年,个体经济对工业总产值的贡献逐年增长,从1989年的4.81%到1997年的11.92%,增长了7.11个百分点。1998年贡献率略有下降,但实现的工业总产值仍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7.11%,也就是说,全国1/6的工业总产值是由个体经济创造的。
2.对社会消费零售额的贡献
1989~1998年,个体经济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国的比重逐年上升,从1989年的18.63%上升到1998年的37.05%,提高了18.42个百分点。个体经济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在全国的份额占1/3强,远远超过国有、集体、合营及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列全国第一(见表2)。
表2 1998年不同经济类型企业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3.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
1998年,个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份额为13.18%,比1989年的23.4%下降了9.65个百分点。个体经济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