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居民的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参与
2013年4月至9月,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与数据信息中心联合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城镇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问卷调查,可以用调查涉及的相关问题,对当前中国城镇居民的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参与情况作总体说明。
一 2013年“城镇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问卷调查被试基本情况
2013年4月至9月进行的全国性“城镇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问卷调查,在全国随机抽取了17个省份(都会区为北京市、天津市和重庆市,东北地区为黑龙江省,东部沿海地区为河北省和山东省,中部地区为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安徽省和江西省,西部地区为云南省、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每个省份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发放120份以上的问卷,17个省份共计回收了有效问卷1843份。
本次问卷调查按性别、民族、年龄、学历、政治面貌、收入、单位性质、社区内任职、是否低保户等,对被试居民的群体进行划分,希望了解不同群体在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参与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
在有性别信息的1843份有效数据中,男性被试884人,有效百分比为47.97%;女性被试959人,有效百分比为52.03%。
本次调查有2名被试的民族身份信息缺失,在有民族身份信息的1841份数据中,少数民族被试110人,有效百分比为5.98%;汉族被试1731人,有效百分比为94.02%。
本次问卷调查采用三个年龄段对应三个公民群体:18~44岁为青年人,45~59岁为中年人,60岁及以上为老年人。在1843份有效数据中,青年被试(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