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秉赋差异的深圳人才发展环境研究
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时,国务院在2010年6月颁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确定了未来一段时间人才发展的目标、方针、要求与举措,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培养、人才创新、人才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的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才科学发展观,切实了解人才对工作事业环境、生活居住环境、政府政策支持与服务环境、个人自主创新与创业的地域环境,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委托本课题组,在深圳市人才发展环境研究课题组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调查样本基础上,通过企业性质、企业类型、营业规模、区域分布等差异进行再次分层抽样,选取了107家企事业单位、1021份有效调查问卷进行统计、整理与分析,最终形成了本研究报告。
一 基本资料统计分析
根据中国人才学专家王通讯(2001)[1]的定义,人才是指获得了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拥有一定知识与技能的人才。本次资料收集的对象主要以在深圳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历在高中或中专(含中技、中职及同等学历)以上的群体。为了消除单一视角造成结论偏差的现象,在深圳市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助下,从深圳市人才发展环境研究课题组调研的样本中,按用人单位类型、性质、规模等特征进行初次分层抽样,选取了107家用人单位,再依据人才的户籍状况、性别特征、学历状况、收入状况等秉赋特征进行了第二次分层抽样,选取了1066份样本数据,经过甄别分析,确定了1021份有效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