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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2013年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分布概览
出版时间: 2014年10月

2013年度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2013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颁布十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颁布两周年。在这一年,我国非遗保护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进入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全民保护、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稳健发展阶段。经过十余年的摸索,非遗保护的“中国经验”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肯定和认可,为实现中国梦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 法律法规建设与实施

2013年,《非遗法》颁布两周年,我国非遗保护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非遗法》颁布出台后,文化部及时对非遗保护的“十二五”规划进行了完善,对保护工作的计划进行了适当调整,使其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2013年,文化部等部委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非遗法》的配套法规、条例,加大了《非遗法》的宣传力度。

(一)文化部等部委出台了许多《非遗法》的配套法规、政策

2013年1月,文化部公布的《文化部“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二五”规划纲要》,都涉及了非遗保护和宣传的内容,体现了《非遗法》的精神。此外,文化部加大了对非遗保护工作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力度,取消了3项、下放了6项行政许可项目,只保留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项目。[1]

7月,国务院批准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明确规定:“结合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