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大城市群比较的京津冀发展策略初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部分城市崛起,形成我国三个规模最大的城市群。与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相比,京津冀城市群各城市发展差异较大,亟须探索有效的发展路径,增强区域协同性,提高一体化水平。本文对比三大城市群的发展现状和历史发展条件,概括分析三大城市群的特点、差异,并探讨差异产生的原因,为京津冀城市群发展策略的制定提供依据和参考。
一 三大城市群的发展差异综述
(一)城市群概念和研究范围
20世纪80年代初,城市群思想引入我国。此后,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群研究逐渐兴起,并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各界争相讨论。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是我国最早提出的三大城市群,在面积、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也因此成为对比研究的样本。但是,国内关于城市群范围的确定存在多种标准,目前仍未达成共识。本文综合学术研究、政策文件和各城市群的发展现状,首先明确三大城市群具体的成员城市。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此次规划范围包括广东省的深圳、广州、肇庆、佛山、江门、中山、珠海、东莞、惠州九个城市。此九个城市构成珠三角城市群,纳入本文研究范围。
2010年6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规划以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