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分析
一 实际效果
早在1992年8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结束刚两个月,中国即发布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其中,第4条对策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结构”,内容为“为履行气候公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减轻大气污染,最有效的措施是节约能源”。自此开始,中国积极致力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
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起步较早,政策措施相对完备,也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效。根据欧盟年度温室气体减排评估报告,《京都议定书》首批15个签约国将能按时完成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减排目标,即将排放总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8%,另有10个国家预期可以减少排放6%~8%。与欧盟相比,同为发达国家,具备资金技术优势的美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直接投入似显不足,联邦政府政策措施力度有待加强,应对行动更多依赖地方政策、市场调节和公众自发行动,在减排进程上也远远落后于欧盟主要国家。
中国的碳强度1990~2005年下降了43.98%,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仅下降14.71%(见图5-1)。发达国家美国、欧盟15国和加拿大的下降比例分别为23.3%、18.37%和11%,日本略为上升(1.1%)。中国碳强度的下降与中国推进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密切相关。
图5-1 1990年和2005年世界主要国家碳排放强度
1990~2005年,中国化石能源消耗的碳排放增长了约138%(见图5-2)。同期,印度增长了103%。发达国家也在增长,如美国、欧盟15国、日本和加拿大分别增长了19.1%、4.73%、21.93%和34.63%。而按照《京都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