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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1999~2003年广播电视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波动图
出版时间: 2005年03月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化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16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提出,要解决传统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深层体制矛盾,使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中的基础性作用制度化、稳定化,具有可持续性,并特别指出要推动文化体制的改革。为此广电总局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举措以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随着广播电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的全面提速,如何充分利用证券市场来促进我国广播电视行业更快发展的重要性也日渐凸显。然而,它的现状还不尽如人意。

以下我们首先阐述广播电视行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性,然后对近年来全行业利用资本市场的现状进行个案剖析,指出当前改革案例中存在的局限性,最后我们将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 广播电视行业利用资本市场的现状特点

我国证券市场上以广播电视业务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来源于两类,一类是通过主营业务转型或媒体集团买壳上市而来;一类是通过重组媒体业务、重塑经营主体,改制后直接上市而来。自2001年以来,伴随广电系统在部分地区和城市自上而下展开资源整合,组建广电集团和有线网络传输公司,积极推行台网分离、三台合一、频道专业化、制播分离等改革举措,证券市场上通过直接上市进入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数量稍有增加。目前广播电视行业利用资本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广播电视行业在证券市场的行业类别地位较高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新版《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与出版、声像、艺术、信息传播业等4个大类同属于传播与文化产业范畴,而传播与文化产业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