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县域社会发展空间演化格局
一 县域社会发展空间格局研究简介
(一)研究区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司有关全国县域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所定的测评范围,结合甘肃省统计局的具体要求,2015年,课题组对甘肃省除兰州市5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金昌市1区(金川区)、白银市2区(白银区、平川区)和天水市1区(秦州区)之外的77个县(市、区)进行分析。
与往年甘肃县域社会蓝皮书相比:市(州)新增加1市(嘉峪关市),县域缺少了四个区(金川区、平川区、秦州区、白银区)。
(二)地域分类
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省域发展战略思路(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参考甘肃省农村经济区域的划分标准[1],将甘肃省按地域划分为五大区域(简称地域区):河西区域、中心区域、陇中区域、陇东区域、两南区域(见图1)。各地域区划分范围与县域布局如图2和图3所示。
图1 甘肃省地域区布局示意
图2 甘肃省地域区县域分布
图3 甘肃省市(州)地域区分布
(三)评定标准
依据甘肃县域社会发展蓝皮书(2013)评定标准,结合课题组最新要求,《2015:甘肃县域社会发展评价报告》将县域社会发展处于1~25位的县(市、区)判定为上游区,处于26~56位的县(市、区)判定为中游区,处于52~77位的县(市、区)判定为下游区;将县域社会发展平均得分处于1~5位的市(州)判定为上游区,处于6~10位的市(州)判定为中游区,处于11~14位的市(州)判定为下游区。同时,将县域社会发展评价指标处于第1~10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