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务政策历程及挑战
中国侨务政策经历了复杂的历程,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国的侨务政策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第一节 中国侨务政策历程
从清朝初期开始,中国的侨务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每个时期各有不同的政策内容。
一 清朝时期的侨务政策
清朝初期,当局将出国出境的中国公民视为“叛贼”、“边蠹”、“莠民”,厉行“海禁”。对海外回归者也是“一经拿获,即行正法”。移民出国,华侨回乡,均被视为非法。《大清律》中规定:“凡官员兵民私自出海……俱以通贼论处斩。”《大清律例》规定:“凡山民东人私赴奉天,边省民人越境,商人私入番地,违禁下海,私渡台湾,迁移海岛居住等,都在禁令之内。”[1]
之后虽几次撤销“海禁”,但不久又重申“海禁”。乾隆四十年(1775年)五月,清廷批复两广总督所奏:“由村一隘,照样封禁,至小贩乃挑夫人等,仍禁出关。”[2]
清政府限制人民迁移的总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广西、云南等边境地区的居民出入国境,但不可能完全制止,因为西南边境山连山水连水,小道僻径处处可通,加上官吏腐败,管理不严,所以在此时期,仍有大批西南边境地区居民循陆路出国。
到了晚清,朝野上下基于对华侨经济力量的认识,转变了对华侨的态度,开始设立海外领事馆保护侨民。护侨、接侨回国的想法,在晚清时期已初见端倪。
鸦片战争以后,正式解除“海禁”。道光二十二年,在广西龙州成立广西全边对汛督办署。咸丰七年(1857年),两广总督成立出洋问讯局,负责管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