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包容性发展的收入分配政策——中国的经验
引言
近年来,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和包容性发展(inclusive development)的概念已被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普遍接受。该概念最早是由亚洲开发银行提出,并向亚洲发展中国家推出“包容性增长战略”。现在中国政府不仅接受了这个概念,而且其基本思想体现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解释,“有效的包容性增长战略需集中于能创造出生产性就业岗位的高增长、能确保机遇平等的社会包容性以及能减少风险,并能给最弱势群体带来缓冲的社会安全网。”[1]由此可见,包容性增长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是促进生产性就业的高增长;第二是平等的社会发展机会和发展成果的共享机会;第三是为贫困人群和弱势人群提供社会保障。
收入分配政策是多种多样的。从其分配效果来看,收入分配政策可以是缩小收入差距的,也可以是扩大收入差距的;收入分配政策可以是缓解贫困的,也可以是与贫困无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可以是有助于经济增长的,也可以是不利于经济增长的。从分配的分类上看,它可以分为初次分配政策和再分配政策。从分配政策的内容上看,收入分配政策包括税收政策、转移支付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不言而喻,在促进包容性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收入分配政策的支持。那么,促进包容性发展的收入分配政策应该具有哪些基本特点呢?
首先,促进包容性发展的收入分配政策与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具有兼容性。换句话说,收入分配政策不应该阻碍经济增长,不应该不利于就业增加。对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