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大都市核心城区低碳发展策略与启示
2014年11月12日,第三份《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1]公布,首次给出了2020年后中美双方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中国将努力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使非化石能源达到20%。这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再次做出的慎重承诺,既是对国际社会负责,更是国内环境恶化的自救,低碳发展必须加快推进。城区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直接单元,也是城市功能的直接载体,城区低碳发展状况决定了城市低碳发展的水平和质量。
一 核心城区的定义
北京市率先探索实行了区县功能定位分类指导区域发展,将全市国土空间确定为四类功能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功能区包括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其中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东城区和西城区。
核心城区是指位于城市中心城区的中心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对发达,对城市其他区域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城区。在城市实施节能减排、推行低碳生活方式对减少城市碳排放、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与资源环境约束的严峻挑战具有重要意义,核心城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阶段在城市中处于最高水平,核心城区的低碳建设模式是其他城区的低碳发展典范。
二 国际大都市核心城区低碳发展策略
国际大都市作为社会生产力高度集聚的一个空间组合形态,对全球政治经济文化具有重要的控制力与影响力。国际大都市也被称为世界城市。英国伦敦、美国纽约和日本东京是公认的“国际大都市”,他们的核心城区低碳发展策略各具特色,对于世界其他城市的城区低碳发展也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