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低碳发展现状评价
第一节 德州市低碳发展指标评价
对德州市实地调研于2010年10月进行,其后进行了资料收集、计算和分析工作。资料和数据来源主要包括:(1)各种公开可得的统计年鉴、政府文件、统计公报;(2)实地调研中与相关部门人员的访谈内容及提供的部门资料;(3)国内、国际相关低碳城市的指标体系研究结果等。
基于LCCC指标体系得到的评估结果,对德州市低碳发展现状分析如下。
表10-1中6个指标反映的是德州市低碳发展的总体现状,涵盖了低碳城市建设最具关键的6个指标。按照低碳城市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测算,德州市的碳强度为3.23吨CO2/万元GDP,它反映的是城市GDP增长的碳排放强度。全国平均碳强度为2.56吨CO2/万元GDP,德州市的碳强度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6.2%,表明其碳排放强度偏高,与达到低碳城市水平的碳排放强度还有一定距离,这也说明,该市经济增长的碳减排潜力很大。
表10-1 德州市总体碳指标
图10-1显示的是2005~2009年,德州市能源消费量逐年上升,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的趋势,表明其经济发展的能耗呈相对下降和优化态势。
图10-2对德州与全国及山东省平均的单位GDP能耗进行了比较,显示了德州市单位GDP能耗明显高于全国和山东省平均水平,节能降耗工作任务比较重。
德州市人均碳排放量为8.06吨CO2/人,全国平均水平为5.457吨CO2/人。德州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7.7%。
图10-1 德州能源消费量与单位GDP能耗变化趋势(2005~2009年)
图10-2 德州单位GDP能耗与全国及山东省的比较(2005~2009年)
图10-3将德州市2000年以来人均GDP水平与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