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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2012~2014年35个城市生活成本客观指数(纵轴为得分)
出版时间: 2014年12月

中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的细分指数

35个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和客观(社会经济数据)指数的得分高低及排序情况,均可以从细分指数中得到解释。[1]

一 生活水平指数

生活水平指数包括生活水平主观满意度指数和客观指数(社会经济数据指数)。前者是根据电话调查并结合答案赋值得到的,后者是通过对35个城市的社会经济指标计算得出的。

(一)生活水平主观满意度指数

表1列出了该次调查得出的35个城市生活水平的主观满意度指数和排序情况,同时也给出了前面几次调查的结果,以便比较。

表1 中国35个城市生活水平满意度指数

续表

续表

表1显示,2014年35个城市生活水平满意度(主观)指数的加权平均值为54.32,高于2011年、2012年、2013年调查的35个城市的加权平均值,处于满意区间。该次调查中,35个城市的得分均超过了50分,但都位于50~60分之间,北京市得分最高,郑州市得分最低。尽管郑州市得分最低(50.98),但比2013年的得分(48.00)有所提高。从动态变化看,2011~2014年,生活水平满意度指数均值分别为51.76、51.28、52.51、54.32,总体呈上升趋势(图1也基本反映了这一变化趋势)。

图1 2012~2014年生活水平满意度指数

生活水平满意度指数排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北京(1)、重庆(2)、上海(3)、海口(4)、厦门(5)、青岛(6)、长春(7)、成都(8)、天津(9)、杭州(10),其中有7个东部城市,1个中部城市,2个西部城市。排名后10位的城市分别是:南京(26)、哈尔滨(27)、西安(28)、银川(29)、西宁(30)、南宁(31)、太原(32)、石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