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与反思
一 前言
2001年10月,国务院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过十余年的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2001~2012年,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对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廉政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顶层设计,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提出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为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这些要求既拉开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序幕,也抓住了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必将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创造活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场深层次的观念和体制变革,是刺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僵局的“利刃”。这样一把改革利刃面向的就是政府权力。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要有“革自己的命”的决心、智慧和勇气。2013年以来,国务院又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完成了新一届政府削减1/3行政审批项目的任务,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安徽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政务服务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