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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2004~2012年理财产品发行数量
出版时间: 2014年01月

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调研报告

一 中国影子银行:界定、成因、风险与对策

(一)中国影子银行的界定

1.中国影子银行的概念界定与规模估计

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的始作俑者是美国著名债券投资机构PIMCO的执行董事McCulley,他将其定义为“一整套被杠杆化的非银行投资管道、载体与结构”。美联储经济学家Pozsar等人将影子银行定义为“通过诸如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资产支持证券(ABS)、抵押债务凭证(CDO)与回购协议(Repos)等证券化和担保融资技巧进行融资媒介的机构”。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对影子银行体系的定义是,为常规银行体系之外的主体与活动提供信用媒介的体系。欧盟委员会认为,与影子银行有关的活动包括证券化、证券借贷与回购。

中国监管机构迄今为止并未就影子银行给出一个被广泛引用的正式定义。本文对中国影子银行的定义采用巴曙松(2012)的最窄口径,即只包括银行理财业务与信托公司。主要原因包括:第一,这是目前讨论得最多最深入的两种形式;第二,这是过去几年来中国金融市场上增长最快、规模最大的两种投融资形式;第三,这是中国影子银行中最具代表性的形式。

如表1所示,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底中国的银行理财业务资产规模约为7.1万亿元,而中国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约为7.5万亿元。而根据惠誉估算,2012年底银行理财业务资产规模约为13万亿元。根据官方数据,2012年底中国影子银行资产规模约为14.6万亿元,占到同年中国GDP的29%以及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的11%。根据市场数据,则2012年底中国影子银行资产规模约为20.5万亿元,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