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教育权利的问题与保障
一 农民工教育权利问题
受教育权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它是连接公民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与社会发展权利的桥梁。梁启超曾就教育权利问题有一段精辟论述:“为教育家者,以养成权利思想为第一义;为私人者,无论士焉、农焉、工焉、商焉、男焉、女焉,各自坚持教育权利思想为第一义。”[1]
(一)农民工受教育权的实现直接影响其相关权利的实现
中国经济发展迅猛,城市化进程加速,然而贫富差距也愈拉愈大,教育不公愈演愈烈,农民工及其子女受教育权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问题。
受教育权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在于,它是其他权利实现的基础。第一,受教育权是整个教育权利中的母权利。在整个教育权利系统中,受教育权是一个根基,起母体之作用,它派生出许多子权利,如接受义务教育权、接受高等教育权、终身学习权等,这些权利都是以母权利为轴心,若无母权利的享有,子权利的享有则为空谈。[2]第二,受教育权是其他权利的基本权利。有专家认为,教育是行使人权的前提。[3]公民的表达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以及享有权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公民自身受教育的程度。调查发现,农民工进入城市后的政治民主权利、经济发展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社会参与权利都难以实现,而农民工受教育权利与其就业机会、社会流动、工资增长、融入城镇程度成正相关关系。即使取消户籍制度,农民工由于受教育权缺失也难以融入城镇,因为城镇就业首先看受教育程度,再看所学专业、技能和其他素质。即使全国人大代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