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状况
(一)政体简介
1.宪法
1991年6月26日,斯洛文尼亚宣布独立。12月23日,斯洛文尼亚国民议会公布新宪法。此后,宪法经历了七次修正,其中,1997年、2000年、2003年和2006年四次修宪的力度最大。宪法确立斯洛文尼亚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
总统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基本上是礼仪性的象征职务。现任总统博鲁特·帕霍尔(Borut Pahor),2012年12月正式就职。
2.议会
国民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实行一院制。国民议会由90名议员组成,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全国共分8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11名代表,保留2名代表席位给意大利族和匈牙利族议员。本届国民议会于2011年12月组成,积极的斯洛文尼亚党(Positive Slovenia)占28席、斯洛文尼亚民主党(Slovenian Democratic Party)占26席、社会民主人士党(Social Democrats)10席、公民名单党(Civic List)8席、退休者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 of Pensioners of Slovenia)6席、人民党(Slovenian People’s Party)6席、新斯洛文尼亚-基督教人民党(New Slovenia - Christian People’s Party)4席、意大利族和匈牙利族少数民族议员各1席。2013年2月,国民议会通过不信任投票,宣布解散联合政府,同时任命扬科·韦贝尔(Janko Veber)为新任议长,接替1月辞职的议长格雷戈尔·维兰特(Gregor Virant)。
3.政府
政府是国家权力执行机构,由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任期4年。总理根据总统建议,由国会选出;各部部长根据总理建议,由总统任命。本届政府成立于2013年3月,总理为阿伦卡·布拉图舍克(Alenka Bratuš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