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中德低碳土地整治项目为例
一 “中德低碳土地整治”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只有真正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够实现“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土地整治是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对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以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活动,主要包括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生态型土地整治是我国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土地整治应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并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要坚持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的基本原则,要在积极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对土地整治提出了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的“三位一体”管理要求。
常规土地整治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考虑相对较少。为落实“三位一体”综合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申请